这个事件叙述有点长,如果太多废话请各位妈妈见谅啰!!
6月好不容易怀孕了
预产期是明年3/21
本来想说做到预产期前一个月才开始请假
也都跟公司谈好了
结果11/8因为强烈的子宫收缩住到医院安胎
住了快半个月才出院
现在在家用药物治疗安胎
医生也说要多休息不建议回去上班
住院期间主管跟同事都有来看我
主管还说直接帮我跟公司申请留职停薪
因为我的工作地点离家非常的远加上工作的性质必须要一直走来走去
他们很担心如果我再回去上班又会被送回医院
回家之后公司人事部的同事有打电话来跟我确认留职停薪及11月份请假的事情
公司说可以让我留职停薪从12/13/31(约四个月)
等到产假请完6/1就可以回去上班
留职停薪的时候为了让我可以领到2个月的生产几付
还愿意让我自己付4个月的劳保+劳退薪资+健保
原本以为都已经确定了
我也很努力的在家放鬆心情安胎
结果今天早上公司打电话给我
说不让我留职停薪要我从1/1开始离职
原因不清楚
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的生气
还因为情绪起伏太大子宫又开始收缩
后来从旁了解(人事主任不在)
因为我们是外商公司
刚好有请律师要做新的人事规章
人事主管有问到是否可以请那么久的留职停薪
律师是说不行
所以公司要我离职
不然就是马上回去上班到生产
因为我们是新的公司
加上日本人对于台湾的制度不是那么了解
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跟公司谈
这份工作我非常的喜欢
但是如果不让我留职停薪我应该就不会再回去了
现在想了几种方法,不知道行不行
1因为1年只有30天病假,11月已经请了17天,12月再请13天就回去上班,一直上到生产为止
212月整个月还是请病假,1/1就依公司规定办离职,但是就会领不到生产几付
31/1回去上班,13月想办法把一年的病假都请完,但是这样会给同是很大的困扰
4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啰!!
因为台湾只有我跟老公2个人
老公是说肚子里的宝宝重要
这种公司不要也罢
可是我怕生完之后会失业在家
真不知道要怎么办
想请问有经验的妈妈给我一些建议啰!
28周的Fen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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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看公司的态度吔
我在银行上班(不是国营的)
我是不了解劳基法的规定
但尤其在银行业一堆女性同仁
这种请安胎假的人大有人在
最近发生的是直接请假三个月
并非留职停薪
我们公司并不会像你们公司那样不通人情
毕竟没人是故意要安胎的
所以一定是可以的
但至于基于哪条规定...
我的建议是打去劳工局问清楚
我另一朋友在外商银行上班
因为癌症复发
刚开始她并不知自己的病情严重程度
所以选择请假
也是一请就3~4个月
后来渐渐了解病情
才办留职停薪
律师有的也是很两光的
又不是公司给妳通融就算犯法
人事主任会被抓去关
笑死人了
31/1回去上班,13月想办法把一年的病假都请完,但是这样会给同事很大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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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方案比较可行。毕竟留职停薪的话,同事一样必须帮妳cover的,不是吗?
我怀孕时原本是佔一个公职缺,有资格申请留职停薪的。但是单位主管告诉我说,如果我佔着这个缺,停职半年一年的话,我的工作没有人可以代理,也找不到新的人,所以动之以情,叫我离职,让出公职缺。
我本身当时害喜严重,加上我姊姊第一胎是因为工作太累而流产,我先生劝我说,工作可以再找,但是流产对妈妈造成的身心伤害太大,主管因为无法解决人事问题,可能一直延宕,不让我申请通过留职停薪--况且,我如果硬要留职停薪,日后即使能够再回单位服务,同事也会对我很有敌意(因为他们被迫扛下我的业务,而大家其实都已经overload了)。
其实以妳的状况看起来,应该也是专业人士。再找工作不是那么困难。
我自己呢,也知道坐月子后再复出工作,确实很难找到像原职那么好的条件跟工作机会,但『失业』倒是不至于,只是条件会差上许多而已。
当初我初期怀孕的时候,也是状况很不好,一直出血,医生叫我跟公司请假,但公司就不让我留职停薪,要我自动离职,所以为了宝宝,我就离职到现在已经半年了,生完再找工作啰
1到县市府劳委会投诉,控告公司
2写信到壹周刊和苹果日报,刊登此事项
因为当初公司已经答应,便是口头契约成立。若是公司的律师随便修改条文,必须徵得妳的同意,否则便属侵权。应该提出告诉,以保障自己的权利。
ps:好的公司不好找,但是能捞到钱更重要!
(原作者于 2007-12-06 22:47:19 重新编辑过)
若已决定不在留恋这间公司
可向劳委会申诉
要求公司用资遣的方式
因为你有申请留职停薪
是他们不要你要你离职(等于"非自愿离职)
起码还可以领六个月的失业补助
不然跟公司撕破脸后
生产完还要回公司上班
你之后的日子会很难过的
版妈,我跟你一样,不过看起来我好像比你惨耶。
我2月初预产期,现在是第二胎了
但是第一胎比预产期早了17天
所以这一胎应该也会提早
最近肚子开始频繁的硬了
加上未来一个月公司都安排我每天出差到台北(我在台中)(还要揹一个7、8公斤重的notebook )
我快被搞到合理性的自动离职了
什么公司呀?有人这样对待孕妇的吗?
人家说第二胎产程比较快
我实在不想像新闻一样,在高铁上生小孩
烦中
31w的Ruo Jia
(原作者于 2007-12-10 16:12:05 重新编辑过)
(原作者于 2007-12-10 16:12:39 重新编辑过)
先以小宝宝为主好了,
一开始我的公司也是说要帮我办留职停薪,结果也是用尽理由说不行,
我就一直硬撑上班,不行就用30天的病假,
最后在事假都请完之前,医生只问我要小宝宝还是要工作,
所以就直接办离职了
因为自己太慢休息,离职后花了二个月的时间卧床宝宝的状况才比较稳定.
离职前人事小姐很好心的告诉了我一些权益补助办法,
不过不知道这方不方便公开在站上,
如果Fenni有兴趣再留言给我吧
我的预产期也在三月中,现在也因为早期宫缩在家安胎中。
关于请假的事,我们公司人事给我的回覆如下:
依劳基法规定事假一年可请14天,病假一年可请30天(未住院情况下),但病假须提供医师诊断证明,而事假不须证明,因此建议方式如下:
a若医生可开证明,则可申请病假
b若无证明,则须以事假申请
c视身体状况而定可提签呈申请事假或病假,劳工局有说只要劳雇双方同意即可超过所规定之天数。
因此有住院的天数是可被扣除于30天之外的。基本上,若雇主同意,病假也是可以超过30天限制。
我也有询问关于留职停薪的可行性,我现在还在等待公司人事的回覆,若有较明确的作法我再回给妳。
我刚开始也因为出血而请病假安胎,后来把所有的假都请完了,医生判定还是有危险性,所以目前我也是以留职停薪的方式请假,但我从侧面知道我的主管有点心不甘情不愿我请留职停薪,所以我想生完小孩大概也会换工作了吧(不管是被辞退或是自愿的)。虽然我现在的工作很不错,但是这个小孩是我期待很久的,工作再怎么棒,我还是以小孩为主。就当作老天要我以这个工作还换取小孩吧(这样想就不会难过了)
我今年四月发现怀孕,一直不停的出血,医生希望我能跟公司请假,家人希望我能公司请留职停薪,结果我根本还没说出口,只是偶尔请假去医院看诊,一直吃安胎药,同事跟我说,听说公司希望我自愿离职,叫我不要跟公司提留职停薪,因为若我提了,副总可能会直接开除我,因为我是工程师,每天工作都要接触电磁波的仪器,我拜託主管帮我暂时调工作,或是有人可以帮我操作那台仪器,可惜都没理我,就是要逼我自动离职,后来为了宝宝,我决定离职了,现在已经离职六个月了,等生完再重新再找工作了,公司很无情,有同事要我去告这家公司,但我想算了,以后还要找其他工作,不要太冲,免得以后工作不好找,弄臭自己,那家公司的同事目前我ㄧ个都不想连络,msn也都封锁他们了,因为那家公司的无情,让我不想去触碰